中标公示
敬亭湖宾馆项目1#楼、2#楼及3#楼灯具采购及装置(三次)(项目编号: 24AT50044801432)凭据采购文件划定的评审方法,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05月31日完成评审,最终确定:
第一成交候选人:中山市徽唐灯饰有限公司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法: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越日起连续3日,公示截止日期:2024年06月03日17时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保存疑问,可依据相关划定向署理机构提出异议。
1、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翰札。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
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点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(2)被异议人名称;
(3)异议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
(4)异议事项;
(5)相关请求和主张
(6)事实依据和证明质料;
(7)执法依据;
(8)异议应当署名。投标人(效劳商)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自己签字;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卖力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异议质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1)异议质料不完整的;
(2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(3)对其他投标人(效劳商)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;
(4)提出异议的时间凌驾国家执规律则划准时限的。
供应商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事情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督部分处理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。
署理机构: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治理股份有限公司
署理机构联系人:曹工
署理机构联系电话:0551-63739509